国内建站就像是做不正当事情一样!现在又突然冒出了个什么《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》。你说气人不气人?之前来个BBS的什么专项备案。三年了!我真的怒了!!!
如果说备案什么的,那是好事,也是应该的,我支持!然而相关部门的工作不到位,导致的网络诸多问题,现在就反而怪罪到我们无辜平民身上。又制定一些什么相关政策,一些治标不治本的政策。这样做有意义么???
我真的怒了!必须把网站移居国外!!!我是良好市民,我是良好网民,我很善良…… 然而相关部门怎么这样对待这些好人呢?口口声声说让我们理解,你们什么时候理解过我们?
我,真的怒了!!请你们不要把我们逼上梁山!谢谢了啊!!!